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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7 10:38:39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审计局:

  2020年3月2日至6月10日,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于8月28日送达了《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直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0〕16号)。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对整改函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及时梳理,深入研究,逐条逐项认真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指标资金实际执行率低于30%问题。

  审计整改函指出我局指标资金实际执行率低于30%的项目分别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资金”项目,指标金额137000元;“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三个项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150000元、“知识产权区域协调推进”50000元、“知识产权调解纠纷”40000元,指标金额共240000元。其中: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资金”项目是用于地方队伍能力建设,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全局人员下半年才完成定岗定责,且当时培训机构及教师的培训档期基本已满,无法安排培训工作,造成资金执行率低。截止2020年9月,该项目资金已支付39150元,结余资金97850元。为完成干部培训任务,落实专项资金使用,我局已计划于2020年10月底举办“干部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完成结余资金的执行。

  “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三个项目资金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到位晚,内设机构仍在完善健全阶段等原因造成支出进度较慢,2020年以来又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场培训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且项目尚在实施阶段,因此截止2020年9月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支出52048元、“知识产权区域协调推进”项目支出12950元、“知识产权调解纠纷”项目支出31460.3元,共开展支出96458.3元,结余资金143541.7元。第四季度我局将加大项目推进及资金支付力度,具体执行计划:10月份揭阳市维权援助中心与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揭阳市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机制合作备忘录》,活动费用开支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8539.7元;11月份举办2020中国专利周系列活动,活动费用开支于知识产权区域协调发展项目37050元;12月份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班及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活动费用开支于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97952元。

  我局今后将严格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用款计划,做到资金下达能及时分配使用。

  二、关于未及时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问题。

  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对照相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已发放人员是否符合发放标准,已于2020年7月份对1名不符合发放人员进行停发并补扣多发的11个月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55元。市药品检验所经核实后已于2020年9月对1名不符合发放人员进行停发并补扣多发的10个月独生子女保健费共计50元。

  今后我局将加强管理,做好跟踪监督,按时停发不符合发放条件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三、关于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问题。

  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并入的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个基本账户在审计期间,仍需保留用于缴纳社保缴费,待税务部门、人社部门通知将原揭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推送缴费渠道合并才能销户。目前我局已于2020年6月按规定程序办理完成上述2个银行基本户的销户。

  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四、关于公务员涉嫌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问题。

  审计发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分局陈某发同志涉嫌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根据审计发现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对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经核实,空港分局处理情况如下:陈某发同志接受工作组调查后,第一时间向局班子汇报有关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进行经营活动,本人未在该公司领取工资补贴和享受任何权利,也未履行监事职责。分局班子高度重视此事,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针对存在问题对陈某发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立即辞去监事职务,并向局班子作出深刻书面检讨。陈某发同志表示认识到错误,于4月14日谈话当天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并向市审计局工作组提供了《备案登记通知书》。

  核实相关情况后,市局党组同意空港分局的处理意见,并要求市局人事部门对陈某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本年度不予评先评优,同时清查市局及派出机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及时清理规范,防止同类事情发生。市局人事部门于10月21日对陈某发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同日完成了对市局及派出机构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清查,尚未发现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情况。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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