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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发展基金)
资金项目计划及分配方案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10 17:22:31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市财政局、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发展基金)的通知》(粤财工〔2022〕133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3年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发展基金)81万元。主要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指导,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落实,开展本辖区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等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并开展生产领域监督抽查。现将专项资金转移市县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同步下发给你局,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各环节工作,确保专项资金发挥实效,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强项目管理,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提早谋划并做好全年支出计划,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要提前做好采购调研和需求编制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各项目按照年度计划依时推进并与序时进度相匹配,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联系人:林思铃,联系电话:0663-8291582


附件1: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发展基金)任务清单

附件2: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量提升发展基金)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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