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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揭市监撤行字【2021】7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6-03 10:12:01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当事人: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45200400002076

  法定代表人姓名:余惠霞

  住所:揭西县五经富镇大洋路72号

  本局2020年12月14日接举报人李蕃洁反映:其在广州的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到他的个人信息被“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登记成该公司董事,设立时间2008年6月17日,但其并非该公司董事,也未在该公司任职过。现举报人希望我局追究上述公司责任,并撤销其在该公司的个人信息。

  经核查,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名单中确有备案举报人李蕃洁的身份证信息。2020年12月22日本局向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助核查函,核查被举报人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及其经营情况。2021年1月7日收到揭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无法找到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的复函。

  2021年1月4日将举报情况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告《关于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公示》,至2021年2月19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或相关情况线索。

  2021年1月6日通过EMS向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的住所寄出《询问通知书》;2021年1月13日,因“原址查无此人”,信件被退回。

  2021年1月4日向举报人李蕃洁发出《协助核查通知书》,请李蕃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1、本人签名的保证书1份(李蕃洁本人保证没有履行公司董事职责,也没有出租出借,或给他人使用身份证);2、身份证复印件1份;3、笔迹样本提取表(一)(二)2份;4、签名过程录像视频U盘1个。

  2021年3月5日执法人员到揭西县税务局调查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税费缴纳情况、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揭西县税务局复函称“查无该企业在该辖区的税务登记信息”。

  2021年3月12日,本局对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发出“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公告拟撤销于2008年6月17日核准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公告于2021年5月17日期满,本局未收到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的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诉求。

  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以冒用李蕃洁身份信息备案为董事的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设立的登记,且该公司下落不明,无法律责任行为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所指的行为,违法情节严重。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第六十四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2021年6月1日经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撤销2008年6月17日核准揭阳市诺扬服饰设计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揭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6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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