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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20 16:14:34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中共揭阳市市委,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执法效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9年度法治广东考核中,市局的五项考核指标获得满分。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示范带动,营造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市局领导带头学法讲法述法,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在年度考核中,实现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今年11月17日,市局局长受邀到市委党校为科级干部班约70名学员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专题辅导。

  市局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经常组织分管领导、法规科、经办科室研究遇到的疑难问题,要求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确保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提供优质服务,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1、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局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揭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对52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实现“照后减证”和“准入”、“准营”同步提速。推进商事主体住所、名称、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改革,全面推行“网上办”,实现“一窗”通办。推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建立申请人自我声明制度,允许“先证后核”。全市新发展各类企业7993户,其中私营企业7572户,内资企业392户,外商投资企业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4户;全市新发展个体户40113户,共引导642户个体户登记为私营企业。

  2、强力支持疫情防护产品生产和商事主体复工复产。市局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实行容缺审批,全市共办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急备案29户。举办培训班,深入现场指导,提供相关信息,为疫情防护产品生产企业和技术检验机构搭桥牵线,帮助提升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分类出台工作方案,提醒企业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开设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减免检定校准费用,支持企业等商事主体安全复工复产。今年来,减免检定校准费用338.5万元。

  3、积极指导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社团开展标准化工作,揭阳市塑胶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我市塑胶行业首个团体标准—《硬质塑料容器》,是目前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唯一硬质塑料容器标准,受到省市场监管局表扬。引导康美、巨轮、天诚、昊天等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和全省标准化工作,中药饮片和轮胎模具标准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康美公司参与制定的3项国家标准获2020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4、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施专利、商标战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全市专利申请9736件,比增19.13%。专利授权8265件,比增56.5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94件,比增46.87%。新增注册商标14692件,有效注册商标累计146820件。“揭西擂茶”地理标志商标已于今年7月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累计达到4件。发放财政扶持资金942.14万元,扩大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至150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融资获得银行授信贷款金额7220万元。

  5、推进产品质量“问诊治病”。在产业集聚区设立“产品医院”、“产品诊所”,开展共性质量技术攻关和“问诊治病”,实施中小微企业质量精准帮扶,为企业质量提升提供“一站式”服务。组织开展全覆盖“五个一”“问诊”活动,把2011年至2019年之间,全市涉及不合格企业241家不合格产品422批次作为重点“诊治”对象,帮助企业分析“病因”并提出“治疗”方案,实现问题“清单”“清零”目标。

  (三)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1、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日常监管。组织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84户次,检查企业2332户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1份。组织抽查食品30640批次,其中合格30326批次,不合格315批次,合格率98.97%。组织检查餐饮相关经营单位户10830户次,责令整改384户次。组织对186户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其中被判定为不合格企业9户。落实企业自查和食安员抽考制,实现企业自查报告率100%,食安员配备率100%,健康证持有率100%。

  2、加强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组织检查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单位12996户次,抽检药品850批次,发现劣药1批次,责令改正130户次。组织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799户次,检查化妆品抽检85批次,责令改正6户次。组织检查医疗生产、流通使用单位1048户次,责令改正311户次。组织发动零售药店完成系统账户注册,落实退热类药品购药登记,零售药店上报发热人数732人次,助力有关部门精准排查“疫情线索”人员。产品应急备案凭证自10月1日起失效后,收回辖区内相关应急备案凭证原件,加强应急备案产品销售和库存管理。

  3、加强产品质量日常监管组织对电线电缆等12类产品实施监督抽查808批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强化对获证企业后续监管,组织对全市13户电线电缆获证企业和2户钢铁获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指出问题41条。做好已取消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监管,落实全市13户安全帽企业签署承诺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企业6户次。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开展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全市在用19500台电梯,确权率100%,投保率93.88%。全市检查特种设备相关单位1722户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1处,一般隐患1297处,已全部落实整改并消除隐患。坚持闭环管理,检验特种设备22264套。全年未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5、加强计量和认证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检查,抽查103批次;组织开展加油站计量专项检查,抽查加油机14枪,责令整改3枪;组织开展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抽查61户次,落实整改3户次;开展眼镜配制场所计量专项检查,检查78户次,责令整改6户次。邀请省有关专家参与,对抽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专门发出通报,组织抽查机动车、食品类、工程质量等检测机构76户次。

  6、加强广告日常监测和网络交易主体巡查。依托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等三个平台,加强互联网广告和电视广告的监测,监测广告274887条,发现涉及我市的违法广告线索20条。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对辖属主体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巡查5200多次,加强对网上销售野生动物和防疫用品管理。

  7、加强价费检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开展防疫药品和药品、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71宗,罚没金额120.95万元。牵头开展全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全市共清理文件49份,其中“保留”38份“修订”1份、“废止”10份。

  8、大力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市局、县局、所三级联动,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生产、流通、使用全涵盖,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守住安全底线,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秩序。全市办结各类违法案件1519宗,罚没金额2420.45万元,其中,市局17宗,罚没金额985.16万元。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1、推进信用监管。(1)牵头建立企业信誉联合评价工作机制。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揭阳市在账企业信誉联合评价工作机制(试行)》,牵头税务、统计等部门同步在线对在账企业进行信誉评价,形成信誉评价结果,作为获取各级财政及其他扶持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2)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截至6月30日,全市应当公示2019年度年报企业37500户,已公示35067户,年报公示率为93.51%。全市共有6369户次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231户次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3)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开展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全市共有809户,其中十年及以上277户企业被省、市市场监管局公示为2019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2、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1)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动揭阳市政府把“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列入2020年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牵头推进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市现有1109所学校食堂已初步完成终端设备,实现全覆盖,进入平台试运行阶段。(2)与美团公司合作开展智慧监管。与美团公司签订智慧监管合作协议,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化经营,智慧化管理,从共建维权通道、数据信息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围绕更精准的预警、可视化的审核、消费者便利维权、商家信用评价等方面展开建设性合作,打造“揭阳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品牌。推动创建全市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并组织举办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系统培训。

  (五)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1、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上网页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子目录,把机构改革后的行政职能、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多项内容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信息,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2、加强执法监督。 出台法制审核清单,明确法制审核事项。在法制审核中,切实发挥法制部门职能,借力法律顾问,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率100%,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市局实施的行政处罚,没有引发复议、诉讼。组织开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抽查3个基层市场监管局(分局)各10个案卷,现场反馈问题。

  (六)有效化解争议和防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1、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健全调解机制,不断提高消费投诉的调解率和满意度。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来电(来访)投诉举报27226件。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12907件,已处理1215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988.44万元。接到群众举报件 14319宗,办结 13706宗,罚没金额 63.69万元。

  2、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法制机构与经办机构分工协作,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质量,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尊重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2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宗。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法治监管保障水平。

  1、加强队伍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除了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网络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各司其职,分层培训,以民法典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迅速补齐知识短板,继续推进业务融合。组织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学促用。民法典颁布后,市局购买了《民法典(单行本)》发放给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并邀请了揭阳市民法典讲师团特邀专家李国波教授开展专门辅导。市局举办各类培训共19期,参训人员690人次。

  2、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世界认可日、食品安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用药安全月等节点,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融普法于监管和执法中,通过以案说法、推行说理式文书、发送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当事人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实现法律效果和执法效果的统一。疫情发生后,市局召开价格告诫会,发放《价格告诫书》等资料3.5万余份,在南方﹢、揭阳日报、揭阳电视台等媒体开展宣传63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例。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存在思维惯性,法治意识不够强。二是队伍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基层市场监管所,年龄严重老化,学习意愿不高,学习能力不强,药品监管人员相对短缺,难以适用监管需要。三是有的单位和执法人员满足于完成工作,标准不高,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四是未能全面、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五是法制人员配备不足,法制机构和其他业务机构没有很好形成执法监督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二是引进短缺专业人员,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执法队伍结构,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对法治建设成效突出的人员给予褒奖和鼓励,切实激励干事热情。四是及时建立、修订相关制度,形成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五是调整充实法制队伍,以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法制机构和其他机构分工协作,加强执法监督。


  

   


  


                                                                                         揭阳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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