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市的评价得分位居前十名。
从全省消费环境的评价得分来看,广东消费环境整体向好,消费环境建设部分举措走在了全国前列。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基础环境方面满意度评价得分最高,为77.18分;在8大类商品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81分,对“生活日用品类”商品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8.34分;在8大类服务满意度方面,整体得分为75.40分,对“通信与网络服务类”满意度得分最高,为77.02分。值得关注的是,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得分最低,整体仅为71.73分,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
下一步,广东省工商局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结果及建议,推进开展全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原工商总局等27部门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部署,强化消费环境建设舆论正向引导,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化评价管理平台,提升评价数据质量和评价工作智能化水平,打好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