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若干措施》的精神,加快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申报受理。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式5份),提交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核并汇总推荐。市直单位和市外单位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
(二)形式审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
(三)项目评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揭阳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单位、高校院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或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word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jyzscq2022@163.com。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材料要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三)其它事项。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其它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推荐及汇总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市直单位和市外单位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王超、李丽玲
联系电话:0663-8291956;
联系地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与新阳路交汇处东北侧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610室。
附件:
1.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
2.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书
3.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附件1
揭阳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类
项目申报指南
一、在建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推进项目
(一)项目名称
在建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推进项目
(二)项目目标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的通知》精神,以《广东省重点园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建设指南》为指导,在已成立的揭阳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集成服务,支持区域打造知识产权全链条生态系统,建设区域知识产权发展高地。
(三)项目任务
1.优化提升平台功能,对高新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运营中心微信公众号的知识产权功能模块及基础数据进行功能升级、数据更新。
2.推进知识产权运营转化,联合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开展专题调研,走访调研企业数量30家以上;梳理重点产业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开展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对接,推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建立不少于80项的专利供需清单,并发布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促成2项以上专利转让、许可项目落地实施,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3.推动区域、园区产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培训、专利信息利用培训对接等活动3场次以上。
4.深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对本区域重点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展研究,每季度形成1份《揭阳高新区重点产业专利技术分析简报》;服务高新区中小微企业,开展企业微导航工作,形成企业微导航报告3份以上。
5.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至少提供1次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培训、公益研讨沙龙等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益服务不少于20次。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揭阳高新区知识产权协同运营中心运营主体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工作人员证明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6.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二、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精神,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1-2个关键技术领域开展专利导航,以《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为指导,加强揭阳市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强化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发挥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任务
围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中提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在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和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两个产业集群中,选取一个产业集群开展高质量发展专利导航分析。
1.深度开展专利导航分析。利用权威的数据源,采集、梳理产业专利信息,针对产业特点和区域发展需求,精准分析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发展路径,揭示产业创新发展态势和竞争格局,提出助推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2.开发产业专利数据库。建立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或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专利信息数据库,并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等平台上线使用,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3.召开专利成果发布会。面向产业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专利导航成果发布会及培训活动,引导企业运用专利导航手段促进创新发展,实施产品创新和开发,运用导航项目成果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知识产权支撑产业研发创新。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1.服务机构拥有广东省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专利导航分析服务经验,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政府产业专利分析项目不低于10项。
2.项目负责人须为全国专利信息实务人才。
3.对揭阳本地企业和产业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同等条件下,承担过我市产业专利分析项目的服务机构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专利导航服务流程、模式及制度。
5.人员资格证明。
6.机构所获荣誉证明。
7.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8.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一)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二)项目目标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重点企业纾困行动,加大质押融资政策宣传力度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联合银行机构举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对接活动及业务培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促使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联合保险机构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推动保险机构优化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实现2023年度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登记额增长20%以上。
(三)项目任务
1.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重点企业纾困行动,组织重点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调研与服务,促使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和金融机构相关融资产品相匹配,形成知识产权融资产品资源库。
2.与本地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机制,走访重点企业了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促进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促使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实现2023年度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登记额增长20%以上。
3.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重大活动,加大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联合金融机构开展4场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培训宣传活动,2场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活动。
4.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联合保险机构推广知识产权保险,推动保险机构优化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
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
1.熟悉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成功案例,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等。
2.具备质押融资、专利价值评估以及金融创新工作经验的单位优先。
3.了解揭阳本地企业、熟悉金融机构业务且申报单位在我市常设固定机构、人员、场所的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经验材料。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5.资质和优势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7.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聚焦地方重点产业和地理标志资源,开展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通过行政指导、普法宣传等各种方式,为辖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商标规范使用提示、商标维权援助、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方面服务。指导行业协会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切实增强企业商标注册意识、提升商标运用能力、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强化商标维权保护。
(三)项目任务
1.建设1个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为辖区内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管理、保护和品牌运用全方位、深层次、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2.制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工作规范,明确商标品牌指导站工作任务、工作方法、操作规范。
3.为企业提供商标注册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规范使用提示、自主品牌培育、商标运用指引等服务,引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避免商标违法风险,为至少20家企业提供商标品牌相关服务。
4.挖掘地区特色资源,对地方特产进行因地制宜的精准培育,指导行业协会提交1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请,并取得《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
1.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同等条件下,具有地理标志培育挖掘经验的县(市、区)局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
3.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4.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一)项目名称
地理标志产品运营促进项目
(二)项目目标
宣传推广地理标志产品,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激发企业运用地理标志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活地理标志,带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和培育,为揭阳市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提供决策参考。
(三)项目任务
1.组织1场以上宣传推介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组织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参加国家重点展会和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以及“中国品牌日”等活动,提高揭阳市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相关市场主体运用地理标志开拓市场的意识和能力。
3.开展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和培育。通过文献调查和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挖掘揭阳地区地理标志潜在资源,形成揭阳市地理标志培育调研报告1份,为揭阳市培育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提供决策参考。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
1.广东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理标志、商标协会。
2.同等条件下,具有地理标志培育、运营、推广经验的申报单位优先支持。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
3.机构所获资质和荣誉证明。
4.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普及项目
(二)项目目标
以“普及知识产权,倡导创新文化”为宗旨,在我市中小学校中开展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教育活动,引导学校将知识产权类或科技创新类相关课程纳入第二课堂,充分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局面,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三)项目任务
选取我市基础条件较好的3所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1.面向每所中小学相关年级的学生开展1场趣味知识产权普及讲座(每场不少于80名学生)。
2.引导学校将知识产权类或科技创新类相关课程纳入第二课堂。
3.制作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公益广告,并在本区域相关媒体上播放。
(四)申报主体及条件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4.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七、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一)项目名称
专利转化实施专项项目
(二)项目目标
推动专利转化工作,深入挖掘广东省高校院所、国有企业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供给和我市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内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建设“高校院所+产业”专利供需平台,免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对接引入高校院所技术团队,分区域、分产业开展精准专利转化对接活动,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积极吸纳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成果落地实施。促成专利转化落地实施项目5个以上。
(三)项目任务
1.建设1个“高校院所+产业”专利供需平台。深入调研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挖掘全国高校院所和国企的高质量专利资源,项目期内建立“高校院所+产业”专利供需专项平台,并形成一份不少于100件的专利供需清单在平台发布,免费面向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开放,进一步扩大专利信息覆盖面,拓宽中小微企业专利技术信息获取渠道。
2.分区域、分产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高校院所与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专项对接活动,协助辖区内企业对接高校院所的专利技术资源,积极撮合专利技术的转化运营,实现专利技术、团队的精准对接。
3.推广广东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方案,调研收集区域内企业专利开放许可需求,项目期内向省级专利开放许可试点信息发布平台推荐不少于10项开放许可专利信息。
4.促成5项以上专利转让、许可项目落地实施,并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
5.面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宣传培训活动;协助中小微企业办理专利转让、许可登记备案。
(四)申报主体和条件
1.广东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广东省内高校院所共同申报。
2.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拥有知识产权运营成功案例,包括专利交易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联盟、产业专利池、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等方面。
3.联合申报高校院所拥有可供技术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发明专利不少于50件,专利权人为高校院所,需提供具体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
4.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市高校院所专利转化。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
2.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高校院所拥有可供转让或许可的专利证明材料。
5.单位所获荣誉证明。
6.其他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7.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