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和: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四十八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一)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二)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经公安部门核实,黄庆和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现本机关拟撤销其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现予以告知。
如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五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逾期未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
拟撤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