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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03 17:4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委、市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法治引领,按照放管服的要求,积极转变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我市交通运输建设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切实加强事中事后行政监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上级通知文件,及时调整审批事项,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今年来,先后取消了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审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港澳航线水路运输许可业务审核、水路运输及其辅助业设立以及船舶运力变更审核等事项,同时承接了省交通运输厅下放的省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市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等事项。

    2.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服务的精神,积极推动网约车发展。根据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和《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三五”规划》主要任务分工关于创新对网约车新业态监管的要求,我局在起草并争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揭府办〔2018〕91号)的基础上,今年来,积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努力抓好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网约车发展,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在我市合法合规化。一是我局主动协调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局揭阳市公安局关于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使用性质和驾驶员背景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了网约车车辆准入和驾驶员背景核查有关工作。二是制定《揭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办理工作规范》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工作规范》,对网约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证办理实施规范管理。三是将受理网络预约经营服务许可申请事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做好相关公示工作,在揭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揭阳市交通公众网公示相关许可受理和决定信息。四是主动上门为网约车公司办理许可申请提供指导服务,并收到有关公司赠送感谢锦旗。

    3.努力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为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我局坚持特事特办,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各项审批流程,实行绿色通道和并联审批制度,大力进行简化优化提速,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除属于审批的核心要件外,其它一般性辅助证明资料,可先办理后补齐。特别是国省道项目建设方案、施工图设计等环节的审查、审批方面,我局收到申报资料便快马加鞭,全力以赴,以最短时间完成资料的审批。为方便申请人办事和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我局还联合市公路局组织业务骨干,认真编制了《揭阳市政府投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审批流程图》,对立项、设计、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准备资料、审批流程、时限等予以规范和指导。

    4.积极履行行政审批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目前,我市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网上流程办理,今年来,我局和直属单位共受理行政许可242宗,作出许可决定231宗,不予许可11宗。为加强对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我局相关部门(单位)结合管理职责,认真加强平时业务检查和定期组织半年、年终检查;同时,结合上级组织的有关检查活动,认真做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根据《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做好企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揭市交〔2018〕110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通知》(揭市交〔2018〕148号),2019年来,我局统一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随机抽查活动。

    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除根据省厅部署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考核评议活动外,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明查暗访,对执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反馈受检单位,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我局还致力于丰富各种投诉渠道,采取设立投诉电话、网站等多种方式,受理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对受理的投诉事件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

    此外,我局还坚持按照“双公示”有关要求,将有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情况在市交通公众网公示和向市有关部门指定网站推送,接受群众监督和方便群众查询。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依法治市的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揭阳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揭阳市2019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9年广东省交通运厅输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一年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根据《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4〕311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5〕69号),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做到层层有人管,级级抓落实,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印发了《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揭市交〔2019〕109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揭市交〔2019〕117号),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切实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考核。

    2.建章立制,完善各项目标管理制度

    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推进和规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在先后制定印发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揭市交〔2016〕57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揭市交〔2016〕84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目录》(揭市交〔2017〕102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揭市交〔2017〕105号)、《揭阳市关于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8〕207号)等文件的基础上,今年来,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手册中明确了岗位职责权力范围和廉政风险防控范围共两大部分八方面内容),同时新制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务会议制度》(揭市交〔2019〕111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的通知》(揭市交函〔2019〕1241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揭市交〔2019〕366号)等,进一步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建立了一套规章制度组成的管理体系,基本上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从而规范了依法行政,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运作,对提升交通行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加强把关管理,保障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有效、认真落实

    一年来,我局法规部门、文秘部门、纪检部门等内部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执行等工作加强审核监督,保障各项工作认真按照上级和本局依法行政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凡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由法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办公室加强文字把关,纪检部门落实全面监督。

    对规范性文件印发,我局专门制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制定程序的通知》(揭市交〔2019〕63号),切实加强管理,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并编列专门文号。今年来,我局还根据市委办、市法制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部署,对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不符合党的精神、不适应现实需要、不必要证明事项、不符合外商投资法、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我局先后出台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行政决策相关制度的通知》(揭市交〔2015〕56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揭市交〔2016〕85号)和《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揭市交〔2017〕105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揭市交〔2019〕366号)等

    一年来,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定程序,保障决策的科学化、程序化和民主化水平,在对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许可,重大行政处罚,公路工程拨款,重大开支项目等工作上,均严格遵循有关制度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9年,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共办结交通行政处罚案件2085宗,处罚款914.65万元。

    一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以行业乱象治理为工作基础,以“系统、专业、精准”为工作导向,以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为工作重点,坚持扫黑与治乱并举,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来全市交通领域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622宗,开展扫黑除恶督导12场次;今年来,共办理线索8条,线索均已办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是抓好打非治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交通运输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是加强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参与客运经营、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整肃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配合推进我市客运体制改革进程。

    四是持续推进治超工作。落实联合治超常态化要求,积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全面开展的基础上,建设国道G539云路治超不停车检测系统,大力推进科技治超从高速公路到普通公路延伸;加大货车非法改装打击力度,禁止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超载上路运输。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地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五是严厉打击“泥头车”扬尘遗洒。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五城同创”中心任务,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泥头车”乱象整治行动,严查淤泥渣土运输车辆无证营运、超高超载、沿途洒漏、扬尘污染等行为,助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共查处扬尘扬撒案件378宗,罚款145.34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道路沿线“三清三拆”行动。根据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揭阳市推进道路沿线“三清三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联合市公路局、市公路局直属分局、揭东公路局及高速公路公司等有关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国省道、高速公路红线内的违章广告(标)及乱堆物料的业主发出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清理,对拒不自行拆除或清理的和无法找到业主的,依法进行强制拆除或清理。到目前为止,共强拆清理违法广告牌和乱堆物料194宗,较好地完成“三清三拆”工作任务。

    七是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18]1072号)要求,我局从去年底开始,牵头组织各县(市、区)级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标牌设施进行全面整治,共拆除违法设置的广告标牌设施共30块,取得了较为明显著的效果。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近年来,不断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抓好制度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制度的监督落实。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每年按规定于3月底前在市交通公众网上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年度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重大交通政策措施等信息同样在市交通公众网公开,并利用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将我局工作职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公开招投标等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2019年,我局主动在市交通公众网站公开信息158条,其中15条同时通过报刊媒体公开信息,部分同时向市府办、档案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务信息情况进行公开。对政府网站内容如机构概况、人事任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都及时更新补充。同时,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2件,答复率、答复及时率和录入依申请公开系统及时率均达到100%。

    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上,我局认真配合纪检、检察、审计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机关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2019年共协办人大建议4件、主办政协提案5件、协办提案5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在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上,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局每年组织2次以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定期组织对现场执法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认真纠正执法案卷存在不严谨的问题,切实推动各单位、部门加强各项交通法制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并按要求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单位报告工作情况。

    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上,我局通过认真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设立领导信箱,开通网上咨询投诉电话和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建立完善上门信访接待制度等,畅通社会监督和投诉信访渠道。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为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和防患重大集体性突发事件,我局根据交通行业的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揭市交〔2012〕12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干部接访日制度》(揭市交〔2012〕150号);同时,制订《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市交〔2015〕69号),成立了局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行政调解委员会及办公室;根据《交通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国家赔偿法》的精神,制订了《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局法律顾问制度,在聘用外部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增加本局政策法规科科长作为本局法律顾问。    

    2019年,我局共办理12345市民热线转办件571件,市信访局转办件22件,上述投诉、信访函件均如期办结,有效畅通了社会的诉求表达,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了矛盾纠纷,没有因发生违法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行政复议11宗,均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

    (七)全面提高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通过健全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制工作领导和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坚持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有关事项。同时明确了干部学法考试情况与年度考核和干部晋升挂钩,从而调动干部职工学法的积极性,使过去干部被动学习法律法规变为主动、自觉学习。

    一年来,结合实际开展了多形式多层次的法治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培训教育。

    根据市政府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及省厅文件中提出的法制工作要点,先后制订了《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局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专题学法计划的通知》(揭市交〔2019〕99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揭市交〔2019〕109号)、《印发揭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揭市交〔2019〕117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揭市交〔2019〕235号)、《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揭市交函2019〕1292号)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局班子带头进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论述》、宪法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题学习等集中学习。法规部门牵头组织了全体班干部职工年度普法学习和考试,以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五五”普法知识竞赛等。根据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和有关业务知识培训班约100多场次。

    此外,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对交通运输管理对象、人民群众进行交通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教育。例如,对申领交通运输从业资格证的运输经营人员,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和课程,给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培训。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例如,“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在办公场所、交通运输站场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结合实际开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结合市区运输市场整治活动,每天派出执法宣传车在市区进行巡游,对广大人民群众和交通运输经营者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此外,我局还利用交通公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普法宣传,及时发布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八)加强法治部门建设的组织保障

    我局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了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三定”方案,设置了专门的法制机构,配备与工作相应人员,办公场所及办公经费由局统筹安排,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同时,坚持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精神和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局各项工作之中,同谋划、同部署,每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交通部门职能、年度工作重点,抓早制订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计划,如“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普法工作要点”、“综合执法工作要点”、“重大交通基础建设项目计划”、“公共交通发展计划”等等,从而提高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的性、计划性和主动性。

    各单位(部门)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结合平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业务检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法规部门负责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指导、督促、总结;人事部门将单位工作人员的学法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和晋升条件相挂钩;局班子专题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多方合力,保障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入有效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平时不注意学习,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认识不到位。

    (二)道路运政、水路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我市各地客运市场秩序仍然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二是维修业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三是我市境内的水路、公路里程比较长,管理的范围广,而管理、执法的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阻力大,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多,力度不够。

    (三)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因各种原因,我市的非现场执法覆盖面还不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受制于人员编制不足,行政执法监督难以经常性开展。

    (五)公共交通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大力加强。

    三、2020年工作意见

    2020年,我局将坚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和动力,切实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转化到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实践上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法,努力践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加快依法治交进程,为我市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及时制订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计划,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教育。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实际,及时制订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计划,提高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目的性、计划性、主动性。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宣传贯彻培训力度,完善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交通企业及从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创造和谐交通运输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治理客货运输市场。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及公安交警、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部门的配合,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立足源头、标本兼治的治超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治超环境。针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客运市场秩序的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重拳出击,以打促建,扎实推进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同时,加强沟通与协调,抓好汕揭潮三市联动执法,推进与周边梅州、汕尾市的联动执法。

    (三)坚持全面履职,推动各门类执法工作平衡开展。积极面对客观困难,坚持开拓进取,增加水路执法装备,加强沿海航道和港口的执法。同时,要加强路政、工程质量监督方面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推进科技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加强执法装备的配套完善,进一步完善交通执法指挥监控系统的各项后续建设,争取完成仙桥治超监测点建设,促进我市交通科技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推进执法公开,做到廉洁执法。继续按照国家和省“阳光政务”的要求,积极主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杜绝出现权力行使不够规范、监管不够到位的情况,努力构建廉洁、规范、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六)着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和交通建设事业长足发展。要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揭阳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建设扶贫活动,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优质交通运输服务要求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充分公路设施条件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报告。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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