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eyang.gov.cn/gzw/bmxxgkml/content/post_584358.html
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市国资系统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揭阳市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包括8方面内容,解读如下:
一是适用范围。明确《通知》所称的市属国有企业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及其下属独资和控股企业。
二是招聘原则。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坚持面向市场、企业自主用工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需政策性安置、定向引进和聘任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或因涉密、涉外等特殊原因需要由组织委派、任命和交流之外,都要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是实行企业年度用工计划管理。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年度用工计划,指导、督促下属企业做好年度用工计划制定工作,按出资层级实行逐级审核,并报市国资委备案。新设立的企业用工需求不列入当年度计划。
四是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方式。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可自行组织,也可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实施,切实做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重点强调了7方面要求:(一)拟制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公告。(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四)考试。(五)体检。(六)考察。(七)公示和聘用。
五是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明确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者有《通知》中所明确的亲属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是认真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明确市属国有企业确定录用人员后,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好劳动报酬。
七是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明确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优先录用我市退役大学生士兵,新增招聘工作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少于年度新增招聘员工总额的50%。
八是切实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监督检查。明确市国资委、市投控集团按照出资层级负责对招聘行为进行指导和全过程监督,并对企业执行用工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属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制度,完善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