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人字〔2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
黄波同志挂任揭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燕敏同志任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焕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林浩鹏同志任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陈松川同志任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钟浩杰同志任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李俊雄同志任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试用期满);
吴雯燕同志任揭阳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
免去黄楝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江淑茹同志的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黄育生同志的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宏波同志的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钟伟强同志挂任的揭阳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楚平、林少卿同志的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