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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揭阳高新区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2-28 15:38: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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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府〔2022〕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揭阳高新区行政管理效能,切实增强区域发展活力,推动揭阳高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创建国家高新区、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市政府决定采取授权的方式赋予揭阳高新区行使28项行政职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揭阳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对接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行政职权承接落实工作;要加强对行政职权具体承接部门的监管,确保承接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及时向市直相关部门报告实施情况;要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

  二、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行政职权的授权范围和权责界限,确保授权事项依法依规行使;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放权不卸责,切实加强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细化有关标准和细则,确保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对权限承接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管理脱节情况,切实提高权限运行质量。

  三、揭阳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做好市级行政职权事项交接工作,依法签订行政授权委托书,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授权相关信息;要定期组织对行政职权事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行政职权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各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平台支撑相关工作,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附件:赋予揭阳高新区部分市级行政职权清单(第一批)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1



  附件


  赋予揭阳高新区部分市级行政职权清单

  (第一批)

序号

赋权事项名称

类别

市级实施部门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

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行政许可

市发展改革局


2

需要履行项目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

监理等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和招标组织形式的提前单独核准

行政许可

市发展改革局


3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市发展改革局


4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发展改革局


5

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6

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

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服务

其他行政权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行政许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6

结建式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变更、注销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行政许可

市商务局


20

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直通港澳自货自运厂车许可

行政许可

市商务局


21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商务局


22

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处置及管理

其他行政权力

市商务局


23

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市商务局


24

企业登记注册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2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26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27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28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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