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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揭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26 15:12:5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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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府函〔202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揭阳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  科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文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曾瑞如  副市长

  吴毅青  副市长

  成  员:江少明  市政府秘书长

  蔡庆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高淑琼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四级调研员

  王群青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方创旭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  宏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郑锦浩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林  华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黄克新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罗俊波  市教育局局长

  洪创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武城  市民政局局长

  王少鸿  市司法局局长

  李春明  市财政局局长

  江玉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玉荣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瑞良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佑知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晓龙  市商务局局长

  林少敏  市文广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明文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少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林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立群  市法院副院长

  陈建雄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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