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市政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通过建设市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规范处理处置市政污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市政污泥污染环境问题。
一、创新污泥处置体系
探索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途径,推进市政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市政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普宁市将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列入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项目内容,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的市政污泥处置设施,通过脱水、堆肥工艺,将市政污泥制作为肥料,实现对市政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实施揭阳市区市政污泥处理中心特许经营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日处理能力100吨的市政污泥处理设施,将市政污泥干化后,与生活垃圾混合进入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既降低能耗实现污泥减量化,又实现污泥无害化,避免环境污染。
二、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落实全过程监管,是避免市政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重要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职责,督促指导污泥产生单位和处理处置单位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等相关环保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管理,确保污泥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规定,重金属、病原体等污染物排放达到标准,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要求污泥产生单位建立健全污泥管理台账,全面推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从产生、贮存、转移到最终处置的全链条、可追溯、闭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不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中心市政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以及联单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污泥产生、转运、处置方法得当、过程闭合、数据无误。
三、健全污泥收集体系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各县(市、区)督促污水处理厂合理合规确定污泥运输单位,根据各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以及运输经济性,采用不同模式收集运输污水处理厂污泥,实现污泥全收集,避免污泥在厂内长期积压。例如,根据运营合同要求,市区污水处理厂需承担20公里以内的污泥运输费用,因此,由该厂自行委托污泥运输单位每天2-3车次将污泥运输至市区污泥处置中心;揭东区统一委托运输单位,将全区7座污水厂的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中心处理。二是末端检查,实现污泥运输安全。要求污泥处置中心定期检查运输车辆防泄漏、防遗撒装置配备情况,确保车辆运输过程污泥不遗撒;市住建局不定期开展现场暗访检查,对未按要求配备防泄漏、防遗撒装置的车辆,督促运输单位限期整改。
四、强化宣传教育
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等渠道强化宣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提高公众对污泥处理处置的认识,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焦,829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