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8-11 1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消防救援局:

  揭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九三学社揭阳市委员会提出了《关于加强城乡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的提案》(第45号),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自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印发文件,落实各县(市、区)住建局部署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排查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并录入自建房整治销号系统的自建房总数1073412栋(榕城区173441栋、揭东区169017栋、普宁市344195栋、揭西县167971栋、惠来县218788栋)。全市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共计6419栋(榕城区1365栋、揭东区437栋、普宁市2324栋、揭西县677栋、惠来县1616栋),截止2025年6月,全市全部自建房均已完成整治销号,销号率为100%。全市动态复查新增隐患共计1382栋(榕城区19栋、揭东区126栋、普宁市1113栋、揭西县10栋、惠来县114栋),均已完成动态销号,销号率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和消防安全治理行动

  2023年,我局按照省住建厅有关部署,联合消防救援部门,落实各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以镇(街)为单元,聚焦重点范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培训机构周边等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紧盯重点类型(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用于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性和饭店、旅馆、商超等经营用途,违规改经营、改扩建),重点针对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现行消防技术规范、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数量不足或违章占用、堵塞、封闭等十项内容开展整治,要求各地逐栋房屋、逐个商户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销账,实现火灾隐患清零。此次排查累计排查679栋自建房,现场发现的消防安全有关隐患均已录入系统并落实整改。

  (二)持续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

  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宅基地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对既有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严格新增经营性自建房监管,加强新建、改(扩)建、重建自建房的规划建设审批管理,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经营行为,并对全市各地基层镇街人员开展工程建设管理视频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提升基层的自建房施工安全监管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做好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广东省开展自建房消防安全问题整治的工作指引》,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推进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化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压实属地责任,推动规范村民宅基地建设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关注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情况。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孙虹,粤政易同名)

相关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