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建筑工程综合服务中心: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粤建质〔2025〕269号)转发给你们。《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将于2026年3月26日起实施,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辖区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的企业和项目,提醒督促企业落实。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2.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