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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20 16:45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3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优化服务全面实施“零跑动”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64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效率,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促进建设工程企业朝着规范化发展,我局就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范围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事项(含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事项)。

  二、优化内容
    自2025年5月21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准将全面实行无纸化电子审批。相关材料均由企业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企业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工程业绩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核验。

  三、优化要求

  (一)企业业绩应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满足相应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数据,工程项目信息完整;

  (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满足相应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数据,工程项目信息完整;

  (三)企业申请增项、升级、延续申请的,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为主要人员购买申报前三个月社保;

  (四)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一年内参与2家以上不同单位资质申报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四、优化流程

  (一)无纸化申报:企业通过“三库一平台”系统提交资质申请,同步上传相关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实时核验:我局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时核验企业及人员相关材料情况;

  (三)一次性告知:对需补充材料或修正数据的申请,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五、监督管理
    我局将加强建设工程企业的资质核查工作,不定期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在动态核查中,发现企业实际情况已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整改的全部内容,申请企业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撤回其资质证书。对企业申报资质时虚假承诺、盗用冒用人员信息、虚假项目业绩、技术负责人虚假资历及个人业绩、提供虚假证书、发票或证明材料等行为,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依法查处。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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