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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5-13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有关企业: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粤建许[2024]209号),近期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对象为未及时提交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整改材料的建筑业企业,本次共核查32家企业(详见附件)。

  二、核查主要内容

  主要核查企业的资产、主要人员等是否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三、被核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主要人员相关材料;

  (三)企业资产证明(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四)企业技术装备和厂房相关材料(如《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要求)。

  四、核查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2025年5月20日前,被核查企业应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文件,逐项自查,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二)动态核查阶段:

  2025年5月30日前,被核查企业应将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逾期未完成提交资料的视为核查“不合格”,如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企业处理。2025年6月3日至6月30日,我局将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等形式进行动态核查。对核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五、核查要求

  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做好企业自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不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

  附件: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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