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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揭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配租方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31 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揭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揭府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范围

  揭阳市区(包括榕城区、揭东区)。

  二、配租对象

  配租范围内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房源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1日,市本级可配租房源共172套,其中:揭阳市区保障房小区156 套,惠民小区 14套,凤林小区 2套。具体情况如下:

  (一)位于市区义和东路以南、仙彭路以东的揭阳市区保障房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156套。其中:一房一厅共135套,每套面积约40平方米;二房一厅共21套,每套面积约60平方米。

  (二)位于市区环市北路以南、晓翠路以西(即市区原纺织品市场)的惠民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14套,其中:二房一厅共13套,每套面积约53一77平方米,一房一厅共1套,面积约44平方米。

  (三)位于揭阳市区榕东办事处凤林桥头的凤林小区,可供分配的住房为2套,全部为二房一厅住房,每套面积约46一77平方米。

  (四)市本级可配租房源共172套,需优先分配给2021年、2022年轮候对象(复核通过),余下房源才纳入本次配租。

  (五)配租时以实有房源进行配租,每套面积以实际房源面积为准。

  四、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下同)

  1.在揭阳市区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和工作单位安排的临时住房,下同)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监事)、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本地工作或居住;

  4.家庭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人均申报收入低于30273元(2022年度揭阳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生育三个子女、孤、老、病、残、环卫工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可以优先安排实物配租。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揭阳市区户籍)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监事)、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在本市稳定就业5年以上,并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新就业人员

  1.在揭阳市区无房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的家庭;

  2.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如家庭名下拥有小汽车排量不超过2升、无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拥有企业股份(监事)、无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等;

  3.持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8年;

  4.已与揭阳市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5.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交的申请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揭阳市区的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下同)的身份证、户口簿;

  3.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如拥有汽车的,需提交车辆行驶证;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3平方米,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下同);

  4.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条件的低保、特困、生育三个子女、孤、老、病、残、环卫工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家庭,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外来务工人员(非揭阳市区户籍)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

  4.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新就业人员

  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家庭财产状况相关材料;

  4.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提供工作证明材料)、社保证明。

  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六、申请、受理和审核

  (一)申请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的,由用人单位对照申请条件初步审核后,统一向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等情况,并同意住房保障有关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

  (二)受理

  社区居委会(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应就申请人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意见,于8月30日前将核实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

  (三)初审

  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就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于9月15日前将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复审

  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复审,于9月30日前将复审合格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审核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残联、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六)公示

  住房保障申请的审核结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保障范围。

  七、配租

  (一)经审核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每户只能配租1套房屋,申报家庭1-2人的,配租标准为配租一房一厅套型;申报家庭3人及以上的,配租标准为配租二房一厅套型,也可自愿选择低于配租标准的一房一厅套型。市本级可配租房源共172套(一房一厅共136套,二房一厅共36套),需优先分配给138户2021年、2022年轮候对象(一房轮候对象27户,二房轮候对象111户)。鉴于二房房源十分紧缺,需经过较长时间轮候,才能摇号分配,一房房源充足,因此鼓励3人及以上的申报家庭自愿选择低于配租标准的一房一厅套型。

  (二)分二批进行配租:第一批:优先配租给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第二批:若有剩余房源则配租给2023年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

  八、其他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过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

  (四)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等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后续工作

  配租结果公布后,由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与配租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完成交房手续。配租对象放弃所配房号或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公租房配租资格。

  附:1.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2023年市本级可配租房源情况表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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