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人〔2026〕4号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6〕1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就我市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和方式
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评价申报工作依托“广东省建筑工程领域人才评审与动态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网址:https://zfcxjst.gd.gov.cn/zcps),全面实行线上申报、评审。申报人统一通过“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提交电子材料,无需再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重复提交电子材料。
揭阳市采取线下纸质材料审核与“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线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
二、申报流程
凡符合条件申报的人员,应严格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详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一)报送材料线上流程
1.全套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同意,送相应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市属集团属下企业申报人员由市属集团负责审核,其他申报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属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4要求扫描纸质材料(PDF格式),于2026年3月20日下午5:00前按要求完成上传全套电子材料到“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
2.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请留意“省建筑工程评审系统”审核状态或通过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审核状态为“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初审通过”的,请按系统页面提示进行在线缴费;审核状态为“申报人重新修改”的,请按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材料的时限为7个自然日,逾时未重新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3.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市属集团于3月31日17:00前将申报人材料及审核意见提交至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线下流程
各单位申报材料通过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线上初审并缴交评审费后,请于2026年4月12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到揭阳市区临江北路东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903室),具体包含:《广东省职称评审表》(A4 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市/单位)申报2025年度(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名单汇总表》(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A3 纸打印一式45份)。逾期报送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的职称业务经办人在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使用法人登录方式自行注册账号。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申请加入白名单、维护本单位信息、绑定申报材料审核的单位(注意:市属集团属下申报单位由市属集团负责审核,其他申报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属地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请申报单位按要求绑定审核单位,否则申报申请视为无效)。
2.申报单位账号设置完毕后,申报人在个人信息栏目完善信息并绑定现单位,下载《使用手册》并根据指引完成材料填报。《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有关类目不得自行增减。申报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原件核对章后再扫描上传。申报人提交材料时间为3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市属集团需由主账号管理人(账号已根据揭市建人函〔2025〕6号文收集的信息开通)登陆“省建筑工程人才评审系统”。
4.各单位(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若申报人到现工作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申报职称时要同步在现工作单位和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在评前公示表上两家工作单位都要审核盖章。
四、规范填报及不予受理情况
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必需严格按省住建厅要求整理,省建筑高评委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省建筑高评委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职称评价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未使用规定表格、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填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或申报材料非电脑输入打印;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和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建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