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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1-21 11:2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制定并印发《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一)针对“学习浅尝辄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并结合局实际工作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2.制订《2023年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健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3.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重要会议精神。

  (二)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基金监管体系”重要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召开医保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暨医保基金审计发现突出问题专题会议,罗毅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分别就医保基金监管履职情况做汇报,并就下一步基金监管工作发表意见建议,及时共享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动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2.及时公开信用及行政执法等有关信息,强化信息共享机制。3.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制定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实时共享检查信息。

  (三)针对“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全市本年度医保资金监督管理;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制定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基金监管形势,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召开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题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医保局汇报今年来基金监管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医保基金违法行为处罚的若干法律问题,并对下一步医保基金监管及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在新修订的《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揭市医保规〔2023〕2号)中,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相关细则,并按照考核细则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考核。3.出台《揭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督和约束。

  (四)针对“基金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办法少、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结合上一年度省、市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归纳总结出我市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部署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组织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行为。2.联合市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2023年揭阳市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联合部署2023年揭阳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存在问题,切实形成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合力。3.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专题会议,督促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统筹辖区内的行政、经办等力量,开展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检查;督促市医保中心加强日常稽核,及时发现存在隐性问题,切实守住了人民群众“救命钱”的安全。

  (五)针对“执法存在‘宽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榕城区医保局已追回违规医保基金54.02万元,并对6家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均已执行完毕并于2023年6月12日结案。2.制定印发《2023年揭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业务培训方案》,组织全市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1208人参加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医保系统监督管理能力,提高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水平,规范医保基金使用行为。3.在2023年省交叉检查、市专项整治等检查工作中抽调县(市、区)医保部门执法人员全程参与,通过“练兵”与“实战”相结合的方式,在检查实践中锻炼我市医保基金监管队伍,有效提升我市医保基金监管能力。

  (六)针对“医保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1.市医保中心管理体制已理顺,市委编委会已于2023年7月24日作出关于调整市医保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同意将市医保中心由隶属市社保局调整为由市医保局管理,并同意增设综合部、财务部、内控稽核部三个部门,同时核增市医保中心一类事业编制12名。2.积极与省医保局和省项目组技术团队沟通,对系统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和校验,持续做好本地化优化完善。3.持续优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模块,根据经办业务需要不断优化系统使用流程,为经办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七)针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展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印发《揭阳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分值库(2023年版)》 ,包含核心病种7641个,综合病种1343个、基层病种149个。2.已印发《揭阳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中医优势病种分值库》,包含49个中医优势病种,其中有24个中医基层病种,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八)针对“信息化系统建设尚未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根据省医保局部署,印发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医疗机构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实现对集采药品数据进行监测、统计和分析。2.向省医保局提出药品耗材采购数据统计分析应用需求;收集医疗机构在新招采子系统采购中遇到的问题,向工程师提出建议并已采纳改进;3.对2023年第二、三季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上采购工作有关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推动落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培训,对新招采子系统药品耗材交易操作等进行介绍。

  (九)针对“推进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费用纳入镇卫生院门诊报销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1. 市医保局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结合民生实事工作要求,确定揭西县5家村卫生站作为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费用纳入镇卫生院门诊报销试点,并实现联网结算。2.市医保局积极同市卫健部门对接,结合全市医共体建设,将扩大村卫生站门诊报销试点工作纳入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实现医共体“六统一”的基础上,协调卫健局按国家信息系统接入条件,做好基层信息系统建设,扩大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费用纳入镇卫生院门诊报销试点范围。

  (十)针对“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制订《2023年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意识形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2.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医保实际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意识形态下一步工作计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3.制订《意识形态情况通报等四项制度》,建立完善工作研判机制、协调机制、通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舆情应急预案等。

  (十一)针对“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已制订《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制度》,加强阵地管理,创新宣传方式,通过电视报道、视频号、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开展正面宣传,开展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异地就医集中宣传月、2024年度“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主题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医保政策,走进群众身边答疑解惑,畅通政策宣传信息壁垒,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2.官方网站“机构概况”栏目已立行立改,完成更新。

  (十二)针对“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加强与宣传、政法、网信、信访、政数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我局网评队伍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应对舆论引导、舆情收集的本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完善应急响应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具体要求。2.强化实践锻炼,建立重大意识形态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机制与意识形态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对可能产生的舆情进行监测防范,切实防止一些不实消息、负面舆情的传播。3.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 落实国家安全主体责任 筑牢反奸防谍钢铁长城”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意识形态的教育引导和监督管理意识,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

  二、人民至上理念不强,促进医保为民、便民举措不力

  (十三)针对“便民惠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目前已通过“揭阳医保”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办理流程等信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上线新生儿参保登记、医保亲情账户、参保证明参保凭证打印等一系列便民功能;优化经办服务和经办流程,努力实现省内临时异地就医免备案,就医结算“一网通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四)针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粤医保”小程序上线医保亲情账户功能,市民通过亲情账户绑定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双方可使用对方的医保账户余额,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

  (十五)针对“当好惠民医保政策‘传声筒’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1.制定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2023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2.在市青年文化广场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向全市发出“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的倡议书、增聘社会监督员、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医保基金监管政策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3.加强特定人群参保管理工作,做好大学生、新生儿等特定人群参保工作,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4.开展异地就医宣传月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走进群众身边答疑解惑,畅通政策宣传信息壁垒,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5.开展2024年度“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主题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推进会议,压实扩面征缴责任,宣传基本医保政策,讲好医保故事,提升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知晓度,激发群众主动参保的积极性。

  (十六)针对“工作作风不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印发《关于开展基金监管工作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调研的通知》,深入基层了解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开展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报告。2.建立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工作平台,落实专人收集整理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抽调社会监督员参与2023年度市级抽查工作;组织召开揭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的积极作用。3.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2023年5月,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自查自纠。4.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局制定印发《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抽取15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联合检查,并联合印发《关于2023年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通报》,对此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联合通报。

  (十七)针对“工作谋划拖沓”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联合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揭市医保规〔2023〕2号);2.2021、2022年度清算工作已全面完成。

  (十八)针对“医保周转金未及时回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文件要求,已收回33家定点医疗机构周转金1460.89万元。

  (十九)针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障金发放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发布《关于开展医保个人账户扣减业务的函》,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日常医保个账发放管理和核查工作,及时追回多拨、错拨的医疗保障金。2.每月向有关部门获取养老待遇停发数据、民政部门火化数据,及时进行死亡人员信息比对;3.通知要求各参保单位应对死亡人员及时办理参保减员。

  (二十)针对“项目资金闲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转发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管理实施细则通知》,加强上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

  (二十一)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各科室及有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会计规定和局财务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2.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做好会计凭证归档工作;3.规范工会会计基础工作,按规范要求填写工会账表和会计凭证等相关信息。

  (二十二)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各科室及有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局财务制度;2.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二十三)针对“食堂财务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组织各科室及有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局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立行立改,自2023年5月1日开始,食堂用餐采用员工本人实食实结刷卡方式结算。

  三、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队伍管理规范性有待提升

  (二十四)针对“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2.已制定《中共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二十五)针对“‘一岗双责’履行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已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对局中层干部以下人员廉政谈话。

  (二十六)针对“廉政风险防范缺乏实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制定《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2.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3.召开全市医保系统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省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医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4.组织梳理本市医保系统廉政风险点,制定《揭阳市医疗保障局风险防控手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十七)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谋划。2.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加强对新形势下医保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以党建为引领,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十八)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会议记录,全面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二十九)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已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推动党建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2.强化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制订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按民主生活会要求安排落实好各项工作;3.领导班子成员会前进行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并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制订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5.严格按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资料归档。

  (三十)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党委(党组 )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党组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

  (三十一)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待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组织学习相关制度,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时规范做好档案材料归档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档案审核,严格规范干部档案管理。

  四、对巡察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

  (三十二)针对“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未完善,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尚未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扩面征缴工作落实仍不到位,甚至出现居民参保人数下降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1.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医保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等形式进行宣传;2.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3.开展异地就医宣传月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集中宣传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4.在“粤医保”小程序上线新生儿参保登记、参保证明参保凭证打印等一系列便民功能;5.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作为各县(市、区)医改考核指标,纳入市2022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考核方案;6.开展2024年度“全民医保手牵手,医保护航心连心”主题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2024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压实扩面征缴工作责任。7.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印发《揭阳市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三项制度。

  (三十三)针对“揭审整改函〔2021〕26号文指出局无预算支出会议费,2022年仍然存在无预算支出会议费;基本医疗市级统筹配套制度建设仍滞后,市级拨付榕城区医保生育零星周转金尚未收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组织各科室及有关财务人员进一步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局财务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规定。2.印发《揭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预算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3.市级拨付榕城区医保生育零星周转金已收回。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做到举一反三,抓常抓长,既治标更治本,努力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进一步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为全市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践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63-8256091;邮政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道莲花大道东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电子邮箱jysybj@126.com。





                                                                                                                    中共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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