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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的通知
来源:揭阳文广新 发布时间:2014-09-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文广新[2010]127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

潮剧演艺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弘扬我市地方特色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和造就我市青少年潮剧优秀表演艺术人才,我局定于今年8月下旬在揭阳市区举办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为扩大影响,原定的少儿潮剧演艺大赛扩大至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原发揭市文广新[2010]83号文同时废止,以本文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目的和意义

围绕一三二发展战略,以打造特色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为目标,切实加强潮剧表演艺术后备力量的培养,提高青少年潮剧艺术表演水平,促进潮剧表演艺术的传承,推动潮剧各门类、各行当表演艺术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潮剧的改革与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进一步振兴我市潮剧事业,推动我市特色文化的繁荣发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揭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揭阳市艺术学校

协办单位:待定

三、大赛对象

凡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未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奖项的市内外青少年业余选手均可报名参加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市、县潮剧团(专业团)演员、艺术学校潮剧专业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本届大赛设青年组(17岁28岁)和少年儿童组(16岁以下),青年组选手出生时间为1982年8月后至1993年8月前,少年儿童组选手出生时间为1993年8月以后。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务必把好演员资格、伴演人数、节目时间、质量审定关。各县(市、区)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要求附选手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的参赛演员按剧种的行当报名。

四、比赛节目内容和要求

内容:传统潮剧、近现代潮剧、改编潮剧、创作潮剧等。可选演折子戏、小戏,每位参赛者可选演一至两个行当参赛。

要求:每位选手的表演时间为1220分钟,超时扣0.51分,不足12分钟也扣0.51分,节目自选(伴奏带、服装自备)。

伴演人数不得超过5人。

演员在比赛中演出失误每次扣0.51分(非演员演出失误不扣分)。

本届大赛评奖内容着重于基本功,包括唱、做、念、打以及塑造人物的能力等。

参赛内容必须是折子戏(包括小戏),并要求按剧中人化妆出场。如出现卡拉OK或唱段者不给分,只唱而没有情节表演(包括做、念、打)者不给分,拿话筒上台演唱者不给分。

五、比赛结果的表彰与使用

比赛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获奖者予以奖励,并根据参赛者的意愿推荐到潮剧团担任职业演员,或推荐到专业艺术学校进修学习。

六、比赛的时间、地点、步骤

本届大赛分选拔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市局直属单位选手在市局文艺科报名,其它地区属地报名。选拔赛由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自行组织举办,2010年7月底前完成,并推荐参加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各县(市、区)推荐参加比赛的选手原则上不超过8名。

决赛于8月下旬在市区举办。

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报名、报送等组织工作,填写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报名表(加盖公章),报名表一式三份,于7月30日前送交或传真揭阳市文广新局文艺科;市外及市直可直接到本局文艺科报名,联系人:林玉玲,联系电话:8638733,传真:8659033。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做好组织发动和人员报名、参赛节目准备等工作。

 

附:第二届揭阳市青少年(儿童)潮剧演艺大赛报名表

 

 

 

 

 

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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