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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执法科
来源:揭阳文广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9-06-25 15:40:59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十一)执法科(电话:0663-8627033)

      拟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市辖区(除揭东区外)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指导、推动全市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协调督办文化和旅游市场举报投诉。指导、监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全市性、跨区域市场重大案件。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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