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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10:35:47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管理的通知》(粤文物〔2023〕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市直属文物管理单位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摸查,对技术方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要抓紧组织项目单位按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评审,对文物工程已竣工的,应组织项目参建单位备齐验收资料按时间规定按程序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二、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监管和指导,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单位责任,依法依规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强化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和资料整理,落实各环节签名确认措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开工前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备案,备案资料包括:开工备案表(一式四份)、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资质资料,市级文物保护工程参照本要求上报备案。

  三、做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计划和总结工作,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文物保护工程实施进展台账至市局文化遗产科;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检查工作,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8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