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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揭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17:32:4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郑少鸾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尽快建立揭阳古城保护名录》(列第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揭阳古城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 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指定一位领导分管,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办理要求进行办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揭阳古城保护名录意义重大

  为更好传承和弘扬本土优秀历史文化,我市出台《揭阳古城保护条例》,并于2019年8月1日实施。《条例》共分六章五十二条,主要对揭阳古城的管理体制、经费保障、保护规划、保护名录、保护职责以及保护措施等重点内容作出规定。这是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文化遗产的思想理论,以法律形式为古城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提供法律保障的地方立法成果。依法履行《揭阳古城保护条例》职责,必须尽快建立揭阳古城保护名录。

  建立揭阳古城保护名录是加强揭阳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有效措施,将古城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古城水系对象纳入揭阳古城名录管理,更全面将具有保护价值且需要保护的对象全部纳入目录,提升法律层面的保护管理。对推进宜居宜游活动力古城建设意义重大,以避免造成破旧、损毁、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遭受破坏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有序推进揭阳古城保护名录普查工作

  2019年《揭阳古城保护条例》施行以来,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对古城范围内现存的有价值的保护对象进行调查,为建立揭阳古城保护名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大力加强古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

  1.作为我局管理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已分别建立四级保护名录,已由各级政府核定公布,依法实施保护管理。

  2.榕城区持续推进古城历史文化资源调研工作,对古城范围内的祠堂、民居、牌坊等现存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调查,通过三年来的调查了解,分析研究,筛选排除,目前已完成建档,形成资料名录的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共有122处,完成碑刻匾额拓片107通,同时对34棵名树古木、19项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登记。初步掌握古城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及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逐步摸清了古城历史文化资源的“家底”,加深体现了千年古城的历史风貌。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揭阳市历史文化街区名录》,完成了古城内四个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西马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石鼓里历史文化街区、榕城区东门直街东段历史文化街区)名录资料收集,内容包括街区名称、地址、保护范围面积、公布时间、标志牌设置情况、保护建筑数量、街区简介等内容。

  4.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新一轮的《揭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调研实地踏勘等方式,收集梳理形成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历史建筑一览表、古树名木一览表等一系列表格,将为揭阳古城保护名录的建立提供参考借鉴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报请市政府批复成立揭阳古城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各相关单位普查的揭阳古城名录推荐对象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名录上报揭阳古城保护委员会审议。由揭阳古城保护委员会按法定程序上报政府核定公布。

  再次衷心感谢您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同时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揭阳古城保护工作。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郑晓珊,联系电话:861110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工作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榕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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