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非遗项目2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已入选该项目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范围
(一)推荐重点
1.新入选第六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2.前五批中无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3.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4.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关注以上三个方面的项目。此外,部分前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经有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如确因项目具有广泛参与性并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二)以下情况不列入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仅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
4.文化行政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5.其他不直接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动的人员。
三、申报名额
在以上三个重点关注范围内的,每一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1人(多报不予受理)。其他需要增补的传承人,各地增补申报数量不超过5人(项目多的县(市、区)可适当增加,最多不超过8人)。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本地或本单位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正式报告或函件并附推荐清单(见附件1)。
(二)申报表: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意见、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等(见附件2)。
(三)申报片:具体要求见附件3,以电子版报送。
(四)申报人免冠证件照、代表性图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电子版报送。
(五)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复印件。
(六)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推荐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文,及社会公示反馈情况说明。
(七)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也可一并提供作为参考。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示时,将公示推荐入选者的基本信息等,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五、申报程序
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通过审核名单和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从技艺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情况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针对性评价,推荐意见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程序。推荐名单必须按相关规定在各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
市直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前4条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荐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在本单位或行业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天),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申报条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申报人所在单位、项目保护单位、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核实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可视情况增加面试等环节,确保申报人的代表性。
(二)履行告知义务,做好信息公开。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同时,对报送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基本信息在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市直单位)官方网站或主要纸质媒体公示,并做好反馈意见的收集整理。
(三)严格审核,保证材料质量。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推荐意见未进行针对性分析评价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四)请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局直属单位按照报送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整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并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凡超过申报时限的(以当地邮戳或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 县(单位)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
2.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3.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4.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报送材料要求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李锡洁,联系电话:8610063,邮箱:8610063@163.com,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思贤路27号,邮编:5220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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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印发
附件1:
县(单位)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清单
注:1.如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重新申报的,以及存在其他情况的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2.代表性传承人无单位的,可填写主要开展传承活动的地区。

3.此表可扩展。
附件2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县别、市直单位:
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0二0年 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类别及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照片需粘贴6寸(4R)彩色照片,不得复印、打印。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二、填表说明
(一)“姓名”及“出生年月”均与身份证信息保持一致。姓名如与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中不一致,请于身份证姓名后用括号标注,如加克•多尔吉(加•道尔吉)。
(二)“个人简历”中,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工作、学习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
(三)“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中,以文本形式填写包括申请人在内的至少三代传承脉络。建议格式为第一代: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第二代:张小三(师傅张三)、张小四(师傅张三)、李小四(师傅李四)、王小五(师傅王五)、赵小六(师傅赵六);第三代:以此类推,填写至申报人本人及现有弟子。
(四)在“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有针对性的专家评审意见,如概括申报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等。
附件3: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时长:5分钟内。
(二)画外音及字幕:
普通话配音,若使用方言需用字幕标注。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要求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
二、内容要求
(一)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二)影像内容应真实。
三、版权要求
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可无偿使用申报片进行宣传、推广。
四、建议标准
(一)格式:AVI、MP4、MOV。
(二)视频分辨率:1920*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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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准不做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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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的申请文件或函件(含推荐代表性传承人清单)纸质件(一式两份);
(二)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纸质件(一式七份,其中两份原件);
(三)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辅助材料(一式三份);
(四)已正式公布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文件复印件(含名单,加盖文化行政部门印章)一份;
(五)各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单位推荐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公示文(附公示网站截图,用A4纸打印),及社会公示反馈情况说明(盖章)一份。
(六)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
1.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WORD格式);
2.本人申请及授权书、县级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及专家名单扫描件(PDF格式);
3. 申报人免冠证件照、代表性图片(JPG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申报片(MP4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