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炼油五部新增胺液储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15 17:2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炼油五部新增胺液储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A206,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邮编:515235

  联系电话:0663-6208825    传   真:0663-6208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炼油五部新增胺液储罐建设项目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青岛中石大环境与安全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在现有厂区炼油五部装置西侧预留用地上建设一座胺液储罐,容积为2700m³,用于贮存检修期间溶剂再生装置 2709Ⅱ系列再生后的贫胺液,储罐顶部配套水封罐,该储罐于现有罐区内空地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总投资751.29万元,环保投资15.6万元。

1.大气方面。施工期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降低扬尘;运营期优先选用低泄漏设备、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修复工作以控制动静密封点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执行相应标准限值要求。2.水环境方面。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现有工程污水收集系统收集处理,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3.噪声方面。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等;运营期优选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等,厂界噪声执行有关标准要求。4.固废方面。施工期建筑垃圾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委托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涂料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过滤废渣、清罐废渣、废滤芯等危废由厂内固废焚烧系统处置或外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5.环境风险方面。储罐区设置分区防渗措施,配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火灾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大南海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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