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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年第16号台风“玛娃”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三防办 发布时间:2017-09-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各成员单位,市直水管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报告, 9月1日15时,“玛娃”(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惠来县东南方约400公里的海面上(北纬20.3度、东经118.8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98百帕。。预计,“玛娃”将以10公里左右的时速向偏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并趋向我省东部海面,可能于3日早晨到中午以台风级(12~13级)或强热带风暴级(11级)在深圳到汕头沿海地区登陆。受其影响,2~3日惠来附近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9~11级,阵风13级;2日夜间到3日,我市有一次暴雨到大暴雨的降水过程,沿海陆地风力逐渐加大7~9级,阵风11级。

为切实做好台风“玛娃”防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强化防风防汛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当前防御台风“玛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防风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好县与镇、镇与村、村干部与群众的防台工作对接。各级领导干部、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及早做出防御工作部署,迅速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出现麻痹思想、懈怠情绪和侥幸心理。

二、要加密监测预报和发布预警。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密切监视热带低压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地要通过电视、报纸、短信、微信、网站等多渠道广泛发布台风动态信息,加强防台风知识宣传,提醒公众提前调整出行计划,做好防范准备。

三、要落实海上防风避浪措施。各地和海事、交通、海洋渔业等部门要提前向海上船舶和渔业养殖、有关作业人员发布防风避险预警信息。9月1日18时前,作业渔船要全部回港避风,2日08时前,渔排作业人员全部转移上岸避险。海洋渔业部门要及时组织跟踪渔船回港、渔排人员上岸避风落实情况。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三无”船舶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商船防风避险分类管理,组织运输船舶、工程船舶防风避险。

四、要加强滨海旅游安全管理。各地、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力量提前落实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防风临时加固,强化对建筑工棚、人工构筑物、塔吊、龙门架、脚手架、起重吊车、户外广告牌、道路绿化树木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五、要抓紧排查消除防灾安全隐患。各地、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辖区在建工程、地下空间、简易工棚、户外广告设施、市政设施、脚手架、井架、塔吊、起重吊车、龙门吊、高空构筑物等重点部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山塘水库、堤围、涵闸、小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检查,特别是小型水库、小山塘,要加强巡查值守,确保水库安全。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科学做好水库山塘的防洪调度。水位较高的水库山塘要尽快降低水位运行,对存在病险或正在施工的水库、水电站,实行安全水位运行,甚至腾空库容,对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要尽快排除险情,确保工程安全。

六、要做好强降雨及次生灾害防御工作。要做好台风可能带来的暴雨及其次生灾害防御工作,切实做好强降雨及其可能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次生灾害防御措施。特别是做好防御局地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危房倒塌、城乡内涝积水等灾害,提前预置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到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镇村,确保发生灾害时第一时间开展救援工作,及时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七、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追究失职行为。防风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三防部门及成员单位一定要严肃纪律,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不尽职、失职、渎职或不作为等现象的人和事,将依据《广东省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问责。

揭阳市三防指挥部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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