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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1-20 10:2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190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6条,工作动态64条,行政执法101条,财政预结算6条,其他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新收2则依申请公开信息,结转上年1则依申请公开信息,共办理3则依申请公开信息。其中予以公开2则,撤销申请1则。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规范栏目设置,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00.7447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丰富的问题。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抓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从程序上规范政务公开,进一步优化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类目和内容上丰富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梳理和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探索多形式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工作出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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