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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20〕132号 (计财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联合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7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财函〔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学校(幼儿园)要主动做好收费相关工作的公示和释疑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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