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340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4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执行文件规定,按时报送已资助和申请上级资助的相关材料(彩色扫描版),切实做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
(备注:粤教助办函〔2017〕49号之附件3、4对应正文附件5、 6,附件5、6对应正文附件3、4)
联系人:黄曼奇;联系电话:8728006;邮箱:jyjyjzx@126.com 。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49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