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328号
关于印发揭阳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文明办,市直学校:
根据《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粤教思〔2016〕6号)精神,市教育局、市文明办联合制定了《揭阳市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