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327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确保我市民生实事(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时完成。
联系人:谢晓聪,电话:8728006,电子邮箱:jyxszxgz@163.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费补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45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