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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揭市教〔2017〕288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7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和市直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地本单位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包括典型案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计划等,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各地各校要按照粤教师函〔2017〕74号附件《“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好2017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的有关工作。

1.师德征文报送数量分配。各建制县(市、区)选送师德征文作品16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4篇),空港区、产业园各选送作品8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2篇),其他非建制区和市直学校各选送作品3篇。各地各校上报师德征文作品时请登录南方教育网(www.gdjy.cn)“立德树人,做好学生引路人”师德征文活动专栏提交电子版(word2003及以上版本)。

2.微视频报送数量分配。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可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选送1个原创视频上报。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学校请将师德征文选送作品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及原创视频DVD光盘于10月1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宏伟、杨孟朝,联系电话:8724407。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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