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231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粤教师函〔2017〕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各单位负责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监管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及监督举报电话的更新信息请于7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并于9月12日前将开展专项自查工作情况等材料上报。市教育局设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663-8724407(人事科);中小学校有偿补课举报电话:0663-8724410(教育督导室)。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联系人:李宏伟,联系电话(传真):8724407,电子邮箱:rsklww@126.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