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175号
转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体育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粤教体函〔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学校根据意见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投入,完善体育设施,建立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争取更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各地于10月10日前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名录及信息统计表》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jy8724405@163.com)。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粤教体函〔2017〕50号)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体育局
2017年5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