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109号
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教财〔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根据文件精神并结合市民政局等12部门《转发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揭民〔2017〕17号)和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切实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的管理,研究制订出台闲置校园校舍的综合利用方案。
请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认真填妥《揭阳市农村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计财科。联系人:陈文杰,电话传真:8728006,邮箱:jyjcwj@126.com。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
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教财〔2017〕3号)
2.揭阳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使用情况
调查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