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7〕108号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
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将于2017年开展实施并完成,现将相关培训实施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分为两部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59号)精神,全市专任教师需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合格后可获得继续教育80学时。
(二)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培训
按照“提升工程”培训要求,全市范围内按专任教师总数的1%遴选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进行集中面授培训,提升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的信息技术综合素养及研修活动组
织能力,使其能够在“提升工程”全员培训中承担工作管理与教学辅导工作。管理人员和骨干培训者在集中面授培训后须担任培训管理者或工作坊坊主,任务完成后获得继续教育80学时,不再参加专任教师的全员培训任务。
1.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我市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中学(含中职学校)专任教师。
主要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政治、思想品德、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幼教、中职、特殊教育。其中,幼儿园统一归类为“幼教”学科,中职统一归类为“中职”学科,特殊教育统一归类为“特殊教育”学科。
2.培训内容
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实现专业自主发展的能力,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工作中有效应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提升工程”培训总学时要求为80学时,包含56学时的专业课学习以及24学时的网络校本研修,皆为必修学时。
3.培训方式
通过平台完成专业课及网络校本研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开展。
根据“提升工程”实施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园)应各指定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提升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服平台”)的相关操作工作。具体按以下流程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1)培训报名(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
各学校管理员在4月28日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省“公服平台”http://info.gdjsgl.com.cn,进入“报名管理-项目报名”页面,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选择“2017年揭阳市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期次为本校教师报名,中学(含中职学校)选择“2017年揭阳市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期次为本校教师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1。
提交报名信息后,学校管理员可在页面看到“待审核”、“已通过”、“已退回”三种状态,经市县两级管理员审核后方能报名成功。若学校管理员进入报名页面后看不到部分教师的名单,则需要先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平台”)http://www.gdjsgl.com.cn/cms/index 为相应教师添加账号,添加成功后再进入“公服平台”项目报名页面即可看到相应教师名单,并为其报名。
(2)报名审核(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3日)
报名工作开始后,市县两级管理员需定期登录“公服平台”http://info.gdjsgl.com.cn审核报名信息。进入“报名管理-报名审核”页面,点击“审核名单”可以进行教师报名的审核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2。
(3)测评与选课(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5月11日)
学校报名成功后,教师在5月11日前登录“公服平台”http://info.gdjsgl.com.cn完成测评与选课工作。教师登录“公服平台”后点击“进入测评”按钮,进入测评系统进行测评,测评完成后,才能进行选课。点击“进入选课”,进入选课页面,学员可根据测评情况选择课程。“提升工程”选课必须达到80学时,其中网络校本研修课程由系统根据专业课选课情况自动匹配。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3。
(4)专业课学习与网络校本研修(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7月31日)
学习平台于2017年5月18日开放,学员通过“公服平台”http://info.gdjsgl.com.cn登录后点击“进入学习”按钮即可跳转到培训机构的平台进行学习。
在5月18日至7月8日期间,须完成56学时的专业课学习。
在6月8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24学时的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在此期间,教师需了解工作坊研修计划、提交教学设计方案、进行教学交流和反思,最终完成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实践作品等。
(5)首次学时登记(2017年8月6日至2017年8月31日)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在“公服平台”为已完成培训的教师登记学时,最后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6)专业课学习与网络校本研修补漏(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和未完成培训的教师,可进行专业课学习与网络校本研修补漏。
(7)学时补登记(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在“公服平台”为补漏阶段完成培训的教师登记学时,最后由市教育局审核、确认。
(8)总结展示(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培训情况总结,推荐“提升工程”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表彰优秀人员、推广优秀经验、优秀模式。
管理人员和骨干培训者需参加为期7天的集中面授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及培训要求另行通知。
1.人员遴选。管理人员及骨干培训者培训人数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管理人员主要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从事继续教育管理者和部分学校(园)行政干部中遴选,由县级教育部门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骨干培训者主要从各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学科骨干教师中遴选,由县级教育部门上报名单到市教育局。
2.培训内容。培训将重点着眼于信息素养、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学习和工作管理、学习共同体的创建与引领以及研修活动的设计、开发、指导、管理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旨在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队伍,探索具有揭阳市创新特色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14〕59号)规定,“提升工程”培训学时纳入教师和校长培训必修学时,依托《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管理。获得全部80学时才算通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和考核奖励等的必备条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应积极组织本地、本校(园)教师参加“提升工程”培训,督促教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促进本校(园)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主动应用信息技术,进一步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2017年4月18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将《县(市、区)“提升工程”工作人员名单》(附件4)报送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2017年5月10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遴选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并将《县(市、区)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参训信息统计表》(附件5)报送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杨孟朝,电话8724407,邮箱:13927038877@139.com。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负责中学(含中职学校)教师的培训实施,客服热线:4000096930。
广州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小学(含幼儿园、特教学校)教师的培训实施,客服热线:4000900180。
本文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各地各校自行到专设邮箱下载有关附件。专设邮箱账号:jytsgc@163.com ; 邮箱密码:2017jytsgc。
附件:1.《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平台-学校操作手册》
2.《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平台-行政管理员操作手
册》
3.《提升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学员操作手册》
4.县(市、区)“提升工程”工作人员名单
5.县(市、区)管理人员与骨干培训者参训信息
统计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4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