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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3-2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揭市教〔2017〕6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

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核心素养,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决定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度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小学、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

二、评选对象

(一)具有上述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学校就读两年(包括两年)以上方可参评。

(二)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限于小学四年级以上(含四年级)的学生;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限于初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中职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限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是担任校学生会、团委(总支)干部或班级主要干部,且任期二年以上者。

(四)被评为县(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少先队员”(小学),才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市直学校学生必须曾获学校同类荣誉称号);在同一学段已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选:含休学累计达2学年者(小学、初中、高中分别统计而不进行累计);2016年秋季休学复学者。

三、评选标准

(一)小学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主题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积极参加与劳动体验相关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劳动实践等,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兴趣浓厚,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两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综合评价成绩为“良”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观、有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二)初中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主题活动。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系列道德活动;积极参加与劳动体验相关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劳动实践等,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生活情趣健康向上。

2.学习好。学习刻苦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在全面提高素质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习成绩优良(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年总评成绩为“优”,其它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为“良”以上)。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三)高中阶段三好学生的标准:

1.思想品德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三爱、三节”(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班级系列德育活动;积极参加与劳动体验相关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劳动实践等,具备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劳动技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好。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形成良好学习习惯,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品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四)优秀学生干部的标准:

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

(五)先进班集体的标准:

1.班风好。班级同学积极向上、遵规守纪、团结友爱。在各项常规管理评比中,班级集体评价居本年级或学校前茅。

2.学风好。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刻苦,乐学善思,各学科考试及格率和优秀率名列年级前茅,或较以前有明显的提高。班内有一批全面发展、有个性特长的优秀学生。

3.勇争先。团队活动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班级积极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等,在校内外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

4.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班级体育合格率超过95%,近视学生比例得到有效控制。

5.曾荣获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市直学校必须曾获学校同类荣誉称号)。

四、名额分配

各县(区、市)、市直学校推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五、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市)教育局、各校在开展评选活动中,应加强领导,严格遵照评选标准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三公开”。各校须制定评选方案,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对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各校推荐的候选学生和班集体的相关材料在上报前必须在校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见附件2),公示材料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同意见,也可以向揭阳市教育局思政科反映(电话:8724404)。

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因此而取消的名额不予递补。

六、相关事项

(一)各校在分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时,普通中学初中毕业班学生不得超过本校初中评选名额的70%;高中毕业班学生不得超过本校高中评选名额的80%。初中、高中、中职的评选名额不能混用。

(二)各地各校应上交的纸质材料:1.公示结果(格式见附件2);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推荐表》(附件3、4)。要求用A4 纸,双面印刷,电子录入,一式一份;3.推选对象名册表(附件5、6),用电脑打字,名字不能有错别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三)各地各校请将公示材料、《推荐表》、《名册表》的纸质版,以及《名册表》的电子版于2017年3月30日前报送揭阳市教育局思政科(电子邮箱:jjk8724404@163.com)。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递补,逾期报送者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四)各县(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均须严格按分配的评选名额进行认真评选。超过名额报送的一律不予审批。

 

附件:1.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名额分配表

2.公示和公示结果的基本格式

3.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揭阳市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对象

            名册表

  6.揭阳市先进班集体推选对象名册表

 

 

 

揭阳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揭市教〔2017) 69号 (基教 关于组织2016-2017学年度揭阳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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