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6〕290号
关于通过 “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的通报
各县(市、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文教、社事)局,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市直各学校: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平安揭阳建设行动计划(2012-2022年)》及《关于开展创建2016年揭阳市“平安校园”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6〕117号)的要求,于9月22日起对2013年前获得“揭阳市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复评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所有复评学校进行复评验收。这次申报复评的学校共有50所,其中48所学校通过复评并继续获得“揭阳市平安校园”称号;2所未获得通过,现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复评通过的学校,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综治办、教育部门要大力宣传典型,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创新创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深入有效地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为构建平安揭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1.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的学校名单
2.未通过“揭阳市平安校园”复评验收学校名单
揭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