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6〕283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人事、计财、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做好教师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审核等各项工作,并推动该系统在教师管理和队伍建设中的实际应用。
二、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按照工作分工,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各县(市、区)上报的教师信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师信息采集,审核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三、扎实推动、按时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启动信息采集,做好指导督促工作,确保在2016年11月20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请将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报告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从2016年10月开始,各县(市、区)要于每月25日前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月报表》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温桂生,联系电话:8724407。
附件:1.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月报表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
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
94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