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6〕248号
关于表彰我市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和第二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
教育特色校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语委,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发出《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认定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第二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的通知》(粤教语〔2016〕12号)文件,我市揭阳运通学校、普宁市第二中学、揭阳市空港经济区砲台镇竞智中心小学3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语委授予“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揭西县东园中学、揭东区第四小学、惠来县前詹镇中心小学3所学校被省教育厅、省语委授予“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称号,现对这6所学校予以表彰通报。
各单位各学校要加强学习借鉴,注重交流研讨,继续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被认定的省级示范校,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件:1.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2.第二批省级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名单
揭 阳 市 教育 局 揭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