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教〔2016〕6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事)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办函〔2015〕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教办函〔2015〕207号)
揭阳市教育局
2016年1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