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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教师职称申报参评人员的一封信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7 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位申报参评人员:

  为严肃我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形象,确保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关于印发<揭阳市2023年度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揭人社〔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职称评审有明确的申报条件、明确的评审标准、规范的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具备条件即可向所在单位正常申报参评,切勿寻求其他非正常渠道提供服务,要谨防中介“包过”“保过”套路,以免上当受骗。

  三、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申报人违反评审纪律规定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申报农村中小学教师“双定向”职称评审时,违反评审纪律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纪律教师不得再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并取消所在单位全体教师下一年度“双定向”职称评审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人员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研读《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关于印发<揭阳市2023年度农村中小学教师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实施方案(实行)>的通知》(揭人社〔2024〕11号)等文件,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填报申报信息、提供各项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依法依规参加职称评审。

  希望各位申报人员自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欢迎广大教师对各种扰乱教师职称评审秩序的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诬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举报邮箱:rsklww@126.com

  举报电话:0663-8724407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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