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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揭阳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有关事宜的通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3 08:56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为严肃我市教育系统职称评审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形象,保证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师职称评审有明确的申报条件、明确的评审标准、规范的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具备条件即可向所在单位正常申报参评,切勿寻求其他非正常渠道提供服务,要谨防中介“包过”“保过”套路,以免上当受骗。

  三、申报人员要转变思想观念,做到依法依规申报、参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打招呼、找关系、说人情。若违反廉洁纪律,一经查实,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3年内不得参评,情节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希望全市教师自觉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切勿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对各种扰乱教师职称评审秩序的行为,欢迎广大教师进行举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诽谤、诬告、造谣、借机报复等行为,举报人需实名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诬告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举报邮箱:rsklww@126.com

  举报电话:0663-8724407

  


揭阳市教育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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