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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3-01 16:52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打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促进各类人才集聚,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在揭工作后顾之忧,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及《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3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指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含事业单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人才。本通知所指的高层次人才是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中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急需紧缺人才。

  (一)2020年8月31日(含)后引进到我市工作并取得相应高层次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本通知的申请流程申请租房补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目前正享受租房补贴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规定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无需再次申请。

  (二)目前正享受租房补贴的中高级人才,按照《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规定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政策,无需再次申请。

  (三)2017年9月29日(含)后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中高级)人才(取得相应人才证书),在我市全职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继续留在我市工作的,申请购房补贴时,按照引进时间,分别执行《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四)在2021年1月29日(含)之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引进之日(以缴纳社保当月1日起算)起2年内申请租房补贴服务,逾期未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二、申请安居保障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等,下同)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享受过同类型的安居保障优惠政策。

  (三)申请租房补贴:以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义在我市范围内租房。

  (四)申请购房补贴:(1)2017年9月29日(含)至2020年8月30日引进的人才:引进后以本人名义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房。(2)2020年8月31日(含)后引进的人才:引进后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义在我市范围内首次购房。

  (五)夫妻双方同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以层次较高一方的标准执行。

  (六)不同时间段引进的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条件详见附件4。

  三、补贴标准

  (一)租房补贴

  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租房补贴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按月计算方式,每年按实际租住时间(总月数)集中发放一次,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最长为5年。

  (二)购房补贴

  院士级别的顶尖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购房补贴,A类、B类、C类人才可分别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方式。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的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填写《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用人单位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审核。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直接由该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相应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申请人资格条件及有关证明资料,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分别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自然资源局,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对初审合格人员的住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及房产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符合条件人才名单。  

  (三)公示及登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同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予以登记造册,并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财政局。购房补贴申请须经市政府审批同意。

  (四)政策兑现。市财政局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的名单,做好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发放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及时转发通知文件,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9月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揭阳市人社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审核。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附件2)1份。(2)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佐证材料内容包括:①《揭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聘书、聘用协议、录用文件或入职审批表;③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近半年在揭缴纳社保证明(仅需非公有制单位的申报人提供);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引进后连续60个月在揭缴纳社保证明;④申请租房补贴需提供在我市范围内租房的合同或协议;申请购房补贴需提供首次购房的证明材料;⑤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3)《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3)1份。

  每位申报人的纸质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按照汇总表的序号依次排列。

  2、电子材料:(1)《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doc格式文件。(2)单独编辑成册并编写页码和目录的佐证材料PDF格式文件。(3)《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审核汇总表》doc格式文件和盖章扫描PDF格式文件。

  汇总单位将每位申报人的电子材料分别打包文件夹后用申报人姓名命名,将所有申报人的独立文件夹汇总打包后用申报单位命名。

  (三)其他要求。各用人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行为的,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并暂停该单位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揭阳市人社局人才科:8768920

揭阳市人才交流管理局:8232520

榕城区人社局人才股:8688089

揭东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3295528

揭西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584355

普宁市人社局人才股:2222601

惠来县人社局人才股:6692108

产业园组织人事局:8203831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8776849

附件:

1.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报指南

2.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

3.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审核汇总表

4.《关于对2022年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申请   工作的补充通知》(揭市人社〔2022〕58号)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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