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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3 17:2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揭阳市社保局作为提供社保经办服务的场所,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度高,是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点区域。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可能导致的病毒传播风险,我们特向您提出以下倡议:

  一、合理安排办事时间。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市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正常上班。请确需前来办理社保业务的企业、市民,合理安排时间。

  二、网上办理方便安全。市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人群流量较大,为避免人员聚集造成交叉感染,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群众通过省集中式系统电子社保网上办事大厅(http://hrss.gd.gov.cn/gdsbfw/),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并进行网上申报。另外,您还可以通过“广东人社”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办理参保缴费状态查询、社保个人权益缴费记录查询、个人待遇明细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记录查询等相关社保业务。

  三、即办即走减少停留。如您办理的社保业务不是特别紧急,建议您不要在疫情防控期间到窗口办理社保业务,因疫情防控耽误业务申报而影响待遇发放的,我们将严格落实待遇补发。如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或者网上无法办理的,为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建议您提前拨打市社保局以下窗口咨询电话,了解办事人群流量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减少窗口逗留时间,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

市社保局办事大厅

科室窗口

电话

企业保险关系科

0663-8214187

企业保险待遇核发科

0663-822820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

0663-8255036

职业年金管理科

0663-8519576

医保服务科

0663-8234097

  四、佩戴口罩做好防护。请您办理业务时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个人防护,进入经办服务大厅时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不得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同时,我们将全力做好经办服务大厅通风消毒工作,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也请广大市民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揭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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