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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及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2-14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市直(含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下同)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现就2022年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考核范围对象

  年度考核范围为市直单位。对象为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市直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二、从严控制优秀比例

  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严格按年度考核规定的程序、标准把好审核关,“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5%以内。单位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被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由主管部门书面申请,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实施。

  驻镇帮扶工作人员、驻村(社区)第一书记的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等次建议送派出单位,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列入市政管办考核的人员按往年的操作方法,在报表中备注清楚(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不占单位的比例,列入考核人员也不占单位的总人数)。

  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包括被立案尚未有处理结果的),单位应如实填报《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立案调查人员名册表》。

三、按时报送备案材料

  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须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并报审核备案。各事业单位分别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呈报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事业单位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立案调查人员名册表》(若有处分文件一并附上)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汇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一式二份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社局801室,联系电话:8220380)备案,以便审定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ieyang.gov.cn/rsj)“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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