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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05 15:38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民盟揭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 推进“广东技工”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广东技工”工程的关注。提案建议中对我市“产教融合”问题分析比较到位,所提出的建议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我们虚心采纳建议内容。

       近年来,我市将“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列入10件民生实事,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产教融合,紧紧围绕“8+3”战略性产业集群,聚焦产业发展和企业所需,健全完善培训机制,强化政策激励引领,畅通评价成长渠道,不断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收入水平,多措并举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揭阳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建立起以揭阳技师学院为龙头,其他技工院校为依托,民办培训学校、技能实(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为辅的多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体系。全市共有技工院校5所,其中技师学院1所、技工学校4所,已建成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5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省级“南粤家政”培训基地2个、市级“南粤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4个和基层服务站15个。全市共有15所院校、培训机构与78家企业签订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协议,涉及保育师、药物制剂工、家政服务员、育婴员等工种,参训学员达3871人。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13280人次,培养了一大批揭阳“能匠”。

       二、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精准对接交流平台的建议

       企业是培养和使用技能劳动者的主体,是聚集“广东技工”人才的载体,技能人才的成长和发挥作用离不开企业的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当前,我市各技工院校均设置了“校企合作”的内设管理机构,专门负责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精准对接交流。揭阳技师学院主动将专业对接到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成立产教联盟等方面与企业对接,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列入学院考核指标。接下来,我们将主动学习省内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不少成功经验的深圳、东莞、中山等地市经验,积极为我市各主要职业院校和各大企业牵线搭桥,促成校企深度合作。

为加快打造揭阳先进制造业高地,推动校企人才对接、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转化、联合招生、产学研等方面深化多元合作办学,揭阳技师学院先后与揭阳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揭阳东江国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精益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东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校企合作并互相授牌。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的支持下,1月11日,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碧隆集团有限公司等为战略合作单位的中国玉都(揭阳)产教融合基地成立,先后开展了关系媒体运营等订单班,切实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据统计,揭阳技师学院牵头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拥有“校企双制”东捷冠名班等若干个,合作企业56个(其中世界500强企业2个,中国500强企业2个);揭东技工学校“校企双制”冠名班1个,合作企业13个。

       (二)关于制订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校企深度合作的建议

       今年3月,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4号),随后我局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了我市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操作指引。有关优惠政策如下:

       1. 健全企业保障机制。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企业对学徒开展在岗培训、业务研修等企业内部发生的费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可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申领获得的培训补贴资金,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自主开支。

       2. 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学徒制培训补贴。学徒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5000元-8500元给予企业学徒培训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补贴。

       3. 优化配套激励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培训机构的激励力度,对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成效显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在高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重点项目建设中予以倾斜,优先推荐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等。技工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其所得合法收入经批准可作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收入用于绩效工资分配。对优秀企业导师,优先扶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关于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关于鼓励企业根据《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建议

       根据省《关于广东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入库培育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20〕1937号)文件精神,省确定了我市广东泰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市东湖大酒店有限公司、巨轮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省负责培育)等3家企业为广东省第一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并将本批企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储备库进行培育。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县区和企业,要求入库企业制定实施产教融合三年规划,并及时对外公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减免政策,对入库企业实施先建后认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市、县两级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及人员,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为企业联络员,共同推动建设培育工作。

       根据省的工作部署,目前,我市已启动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申报工作,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第二批已有1家企业申报,已被省列为入库企业。

       (四)关于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企业、职业学校依法牵头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者其他形式的产教联合体

       当前,我市技工院校规模小,办学实力较为薄弱,相关的行业组织、企业不强,意愿不强。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支持行业组织、企业、职业学校依法牵头组建多元投资主体的职业教育集团或者其他形式的产教联合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服务,健全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支持全市专精特新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重点企业与技工学院对接,聚焦我市产业布局和企业需求,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合作,全力做好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培养技能型实用人才,促进产业、企业、技能人才高效协同和精准匹配,培养揭阳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春龙,8218155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科,市政协提案委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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