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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揭阳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9-18 17:11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到:

民盟揭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教育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浮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提升补贴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技能人才是促进产业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2019年10月1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公布揭阳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揭市人社〔2019〕153号),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实际,于2022年4月7日调整我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为劳动者在就业方向上提供指引,大力培养需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

  为鼓励和支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转发关于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人社〔2019〕99号)、《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人社〔2020〕6号)、《关于转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市人社〔2023〕100号),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劳动者获得我市发布的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抓好政策落实,2019年以来,我市上浮发放急需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提升补贴377人次,共110.161万元。

  二、关于加快我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的问题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2019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2020年,人社部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49号)和《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明确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于9月30日前全部退出目录。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职能调整,转向加强质量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工作,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技能人才评价公共服务。

  《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明确规定,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市人社局作为技能人才主管部门,主要是加强质量监督、提供公共服务等职能,无法为社会职业技能评价机构提供场地支持。

  目前,为提高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建立和完善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合理分布相关考点,我们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动员全市范围内具有行业代表性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才评价工作,目前共有10家企业开展自主技能人才评价;二是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为方向,培育和推荐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参加省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评审,组织备案成功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共有2家备案成功,另外揭阳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初审通过备案,正在进入6个月培育期;三是鼓励省内其他地市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来我市设立考点,目前全市5个县(市、区)共设置有23个考点。

  三、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问题

  为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我市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鼓励和引导企业、技工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持全市就业稳定、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一是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技能提升补贴的职业(工种)、补贴对象、补贴申领条件、补贴标准、补贴申领期限、补贴申领程序等相关信息,鼓励劳动者选择培训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补贴。二是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权责清单,方便鼓励和引导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升级转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0年至今年8月底,全市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2863人次,完成省厅下达我市任务的170.64%。

  下来,我们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为方向,围绕“制造业当家”这个主题,加大相关职业工种培训力度,加快培育相关评价机构,为揭阳支柱产业培养更多的技能人才。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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