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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内陆渔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26 10:23:20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2月22日,全市内陆渔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市局召开,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郭伟豪主持会议,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局相关科室和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上,郭伟豪同志传达平安揭阳“渔船安全监管”考评情况和涉外渔业综合管理考核情况,要求各地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大打击电鱼和涉渔“三无”船舶力度。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在会上汇报本辖区内陆渔船管理和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郭伟豪同志在会上指出,各相关县(市、区)要认真抓好内陆渔船安全生产,严格按照省、市“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建立网格化管理,切实加强渔船管控。要深入贯彻落实《揭阳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方案》(揭市农〔2023〕98号),持续推进内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内陆涉渔“三无”船舶管理工作的通知》(揭市农办函〔2021〕3号)和《揭阳市内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揭市农办函〔2021〕6号)要求,逢双月月底前上报内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报表。

  会议强调,各相关县(市、区)要迅速做好禁渔各项相关工作,明确禁渔时间、区域和作业方式,组织禁渔补助申请和发放工作。各相关县(市、区)3月上旬要组织一次禁渔专项检查,对违规作业的渔船要严肃查处。要全面落实禁渔期渔船防风防汛措施,坚决打击取缔电、毒、炸等违规作业行为,科学及时妥善处置渔业水上安全险情,禁渔期间,一旦发生渔船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问责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属地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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